乡村振兴是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,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战略部署,在我国的全力支持下,从2018年开始,各地区都在以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构建新的发展方向和格局。
并且也不断采取措施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,以此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、确保农村人口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为底线,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,以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、提升乡村建设水平、提升乡村治理水平。

如今,我国也再次依法了新的规划,在前不久发布的文件《乡村全面振兴规划(2024-2027年)》中已经给出了明确的目标和具体的政策安排。而我深入了解之后,也发现,今年的农业农村改革方向再次明确,从2月起,将统一安排“三政”,村村涉及。
第一项政策。在我国的指导下,有关部门已经部署了一系列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政策。其中在这项部署的措施中,不仅提出要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,同时也要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。

这是我国在农村土地改革的过程中,重点部署的一项土地政策,所谓的自愿有偿退出,就是进城落户的农民如果在农村有土地承包经营权、宅基地使用权,可以按照地方或发布的办法选择退出,全凭自愿。而当地也会以有偿的方式给予退出的落户农民一笔补偿金。
这样的政策安排对于农村进城的转移人口来说是非常有利的,只要你不需要靠土地经营,农村的住房不住,那么都可以依法办法自愿有偿退出。这是好事。

第二项政策。在农村地区,我国现在也在尝试建立新的制度来赋予农民更充分的保障权能,而今年发布的规划中也正式提出了一项新制度,那就是让各地做好与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序衔接。
所谓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就是今年开始,各地要将承包地经营权纳入到不动产登记平台进行管理。这样的方式不仅可以给予主体和农户双层保障,同时也可以杜绝一切不合理的行为出现,如;产生纠纷、恶意拖欠土地流转费等等,最主要的是在产生纠纷之后可以追溯问题,这样的保障措施非常全面。

第三项政策。在此次部署的规划中,我国也提出了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措施,其中也提出要加快完成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,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、入股、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。
这是一项双层保障政策,一方面是对农民的房屋和宅基地进行一体化确权,给大家的不动产权利给予全面的保障。而在给予保障之后,另一方面就可以引导一些在城市居住、农村拥有合法住房的人采取三种方式盘活,增加收入。这样的政策安排可谓是一举两得。
好了,以上就是我为大家分享的改革措施,对此,大家怎么看?一起说说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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